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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行事曆第三次修正公告(115/02/04)

一、依教育部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5276號函,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規定辦理教職員工接受性別平等教育研習。
二、於行事曆新增115年3月23日「性別平等教育訓練」,請全校教職員工參加。
三、修正後行事曆請至秘書室網頁查詢,修正處以黃底標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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